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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科技大学在职博士

西安

陕西省

在职博士

  • 博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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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电话:029-85583041

创建时间:1958 学校地址:西安市雁塔路58号

西安科技大学2024年博士,拟录取,招生简章

在职硕士考研网

时间:2024-07-20 11:33:34

一、西安科技大学2024年博士拟录取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宣布了一批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其中包括赵伟、钟琳等多位优秀学子。该校作为教育部直属的重点大学,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等机构共同构建了"双一流"和"211工程"的高水平平台。学校与美国、英国和法国的高校合作运营三个国际合作项目,并在德国、马来西亚和多米尼克设有孔子学院,致力于培养对中国友好的国际人才,不断优化国际学生的培养体系,提升留学生的教育质量。

在学科建设方面,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拥有两个国家"双一流"学科,两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涵盖七个二级学科,一个国家二级重点学科,以及34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学校还设有15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27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并设有1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致力于高质量的人才培养,设有3个国家人才培养基地、6个国家级实验教学中心,以及3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过去五年间,该校本科生积极投身课外科技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累计获得省级及以上学科和科技竞赛奖项超过6100项。这些数据均来源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的官方信息。

西安科技大学2024年博士 拟录取 招生简章 研究生招生公告

二、西安科技大学2021年博士招生简章

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发布了2021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下是详细信息:该校是一所以理工科为主的多学科综合研究型大学,拥有兴庆、雁塔、曲江和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四个校区。创新港致力于成为科研高地和创新引擎,设有众多平台和研究院,服务于研究生教育。

招生工作遵循教育部和陕西省的相关法规,目标是提升生源质量和招生效率。2021年计划招收约1500名博士研究生,具体人数会根据教育部计划和各学院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招生方式包括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每种方式都有相应的选拔机制。

申请条件方面,考生需是中国公民,政治立场坚定,遵守法律,身体健康。硕士学位要求已获得或有同等学力申请资格,如满足特定年限的工作经验、学术成果和专业技能等。医学类专业博士生还需满足额外的临床工作经历和执业证书要求。

申请者需准备一系列材料,包括报名表格、推荐信、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研究成果证明等,并按照学院要求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者需自行打印准考证参与考核,考核包含材料评审、专业测试和面试等环节。

录取标准注重考生的综合能力,包括考核成绩、思想品德和健康状况,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择优录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档案将调入学校,毕业后自主就业;非全日制研究生则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学习期间不享受部分待遇。

学费、奖助金和资助政策会在学校官网公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为每年1万元,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助学金等。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和资助依据协议执行。

住宿方面,全日制研究生享有学校提供的学生公寓,非全日制研究生则按申请情况安排。更多详情请访问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获取。

三、西安科技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告

我校2021年第二批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及硕博连读招生工作指南如下:

一、申请考核招生

1. 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标准,包括具备相应的学历、学术背景和科研能力。

- 应届硕士生需在规定时间内获得硕士学位,且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身份(导师为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至少一篇论文,或提供录用证明,论文需在5月1日前正式出版。

- 往届硕士生需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两篇论文,同样要求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

2. 报考专业限定在机械工程、土木工程等特定领域,且专业背景需与报考学科一致。

- 学术型硕士应选择与一级学科匹配的专业,专业学位硕士则需其专业或对应的一级学科相符。

- 对于跨专业申请者,需经过学院教授委员会多数成员同意。

3. 申请流程:

- 提交申请表、成绩单、英语水平证明、学术论文、推荐信和个人陈述书等材料。

- 报考导师和学院教授委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初步筛选后公示名单。

- 参加综合考核,包括个人陈述和现场答辩,考核内容包括学业水平、研究成果和潜质评价。

- 通过考核者需在指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全脱产学习,并于5月1日前完成相关手续。

二、硕博连读招生

1. 基本条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本科和硕士阶段成绩优异,有科研潜力,可因学术成果特殊放宽成绩要求。

- 报考专业需在硕士阶段学院的博士点学科或导师所属学科范围内。

- 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及学术成果证明。

2. 申请流程:

- 提交申请表及学术成果证明,通过学院审核后进行外语和综合能力考核。

- 考核合格者经导师同意公示后,正式成为博士研究生。

3. 时间安排:3月24日至27日进行网上报名,未报名者视为放弃。

四、录取程序

报名信息经公示并获省级招生委员会批准后,最终确定录取名单。

研究生院

2020年3月12日

四、西安科技大学2021年博士招生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科招生工作,确保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西安科技大学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为西安科技大学,英文译名为Xi'anUniversityofScienceandTechnology,国标代码为10704。学校现有雁塔和临潼两个校区,雁塔校区位于西安市雁塔中路58号,临潼校区骊山校园位于西安市临潼区陕鼓大道48号,临潼校区秦汉校园位于西安市临潼区秦汉大道12000号。


  第五条学校是应急管理部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高校、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实施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高校、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陕西省“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第六条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具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


  第七条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学校本科招生类别包括普通理工、文史类,艺术类,国家(地方)专项,中外合作办学,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等。


  第九条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西安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学校设本科招生委员会,统筹全校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和决策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本科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本科招生委员会的决策,领导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招生办公室是本科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及其相关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设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学校面向北京、天津等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四条我校部分专业按专业大类招生,实施按学科大类进行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具体招生大类名称和分流专业详见“西安科技大学2021年本科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学校在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采用远程网上录取方式,严格执行各省(市、区)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学校根据各省(市、区)公布的计划和生源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七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可进行志愿征集。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可进行志愿征集。


  第十八条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专业选考科目范围填报志愿,我校按照当地主管部门招生录取规定进行录取,按专业组+院校投档的省份,在专业组内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专业组内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实行专业+院校投档的省份,按专业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九条对进档合格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队录取,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分。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原始总分、相关专业单科成绩依次进行专业安排。理工类依次以数学、外语、语文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文史类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第二十条学校原则上认可并执行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专业安排时,按照投档成绩根据第十八、十九条规定确定专业。


  第二十一条进档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学校本科教学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其它小语种考生请谨慎填报。


  第二十四条采矿工程专业只招男生。

  第二十五条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办法:进档的合格考生(省专业统考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非陕西生源按综合分(统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陕西生源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原始总分排序,原始总分相同时,按语文、外语、数学排序。


  第二十六条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合作办学专业学制四年,采用“4+0”(四年均在国内)培养模式,30%的专业核心课程由澳教师讲授。完成全部四年学业且达到授位条件的学生,可获得西安科技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七条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预留计划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市、区),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用于录取可能被退档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预留计划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使用,在正式投档前或录取过程中投放。


  第五章学费与资助

  第二十八条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最新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九条学校设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考生顺利入学。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学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各省级招办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级招办相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西安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三十四条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西安市雁塔中路58号,西安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54

  咨询电话:029-85583041

  电子信箱:zsb@xust.edu.cn

  学校网址: http:\/\/www.xust.edu.cn


  招生网址: http:\/\/zs.xust.edu.cn

五、西安科技大学2021年博士招生目录

西安科技大学,作为一所历史悠久且底蕴深厚的学府,始终致力于为国家和社会输送高质量的专业人才,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该校在职研究生项目涵盖了广泛的领域,如MBA工程管理、MPAcc环境工程、水利机械、电子与信息、能源与环保、应用统计、材料工程、翻译、工业工程等,具体信息可参考其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制方面,西安科技大学在职研究生的教育周期为三年,具备一定的弹性,允许在职人员根据自身情况调整修业年限,具体规定以学校官方文件为准。学费在2.40-3.60万元人民币,学员可以选择分期支付,确切标准请查阅学校官网公示。

课程安排在周末进行,以周末班形式展开,确保在职人员能在周一至周五专注工作。学校充分理解在职人员的时间需求,将课程设计在业余时段,避免与常规工作冲突,体现出了高度的人性化。

通过上述信息,我们可以看出,西安科技大学在职研究生提供了多元化的专业选择,鼓励考生根据个人职业发展需要挑选。成功入学后,学员将获得具有高价值的双证书,这无疑为他们的职业生涯增添了强大动力和广阔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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